来源: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449次
6月12日,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恩兵受邀为贵阳市南明区兴关小学全体教职工开展主题为“校园安全与法律风险预防”的法律实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教育的紧迫性、法规讲解及安全预防、责任边界与应急流程、长效安全文化建设。

刘恩兵律师披露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曾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数据显示每年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高到惊人,涉校涉生安全事件有溺水、交通事故、打架斗殴、校园伤害、自然灾害、自杀、中毒、踩踏等,反映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事件预防的紧迫性。围绕学生人身安全保护、信息与隐私安全、行为风险预防三个方面,重点介绍和分析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重点条款、《个人信息保护法》校园适用场景、《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数据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教师在学生欺凌事件中的干预义务(含长期隐蔽性言语欺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21条教职工的及时制止要求、《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网络欺凌处理流程特色条款。

校园安全是学校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事前风险防范尤为重要,事中紧急处置、事后妥善处理需要依法依规。教职工应当树立法律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心用情关爱学生、守护学生安全。
撰文:刘恩兵
编辑:吕馨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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