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724次
包销合同的法律性质及风险防范
为提升青年律师专业能力,提升律所专业水平,加强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建设,近日,我所副主任、执业律师胡信雯结合个人承办包销合同纠纷案件经验,就包销合同的法律性质及风险防范与律所全体人员进行了分享。
胡律师自加入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以来,一直专注于房地产行业相关案件的学习及处理,所以在本次分享会上,胡律师从学理讨论入手,结合司法实践,以其代理的真实包销案件为例,从包销合同含义、效力、性质、风险四个方面,与大家进行分享。最后对于包销合同性质,她总结出自己的结论:因现阶段包销协议定义模糊,暂无法准确区分包销协议与非包销协议。给包销协议强加一个模糊的法律定义定性,并无太大实际意义。且强行确定性质,可能导致混淆、机械的适用法律,易产生错误。因此应当根据包销人和开发商的合同目的及包销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来确定包销协议的性质,并适用法律。
胡律师通过分享结合问答的形式,充分激发了参会人员的讨论热情,大家将实务工作中遇到的包销合同纠纷相关问题,积极提出并表达自己的看法,同时也表示希望听听他人的意见。本次分享会不仅加深了大家对地产行业中法律规范及运用的理解,也通过结合真实案例的方式,让大家更透彻的掌握承办包销案件的办理思维。
在新瑞林阳的大讲堂中,每位律师的讲解都不吝私藏,每一位新瑞林阳人时刻都谨记“业精于勤,荒于嬉”。我所始终坚持“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的学习品格,“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求知精神。不仅注重培养律师在专业领域精益求精,更注重培养律师在品德上克己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