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425次
6月27日,我所刘恩兵律师受邀为贵州师范大学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开展主题为“学前教育法与师德规范”的法律实务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法》重点法条解读、《贵州省学前教育法》与《学前教育法》对比、真实司法案例解读。

刘恩兵律师介绍《学前教育法》的概要情况,强调立法目的,解读重点法条。阐述幼儿园及教职工作为主体,如何围绕学前儿童合法开展保育教育工作,明确不可触及的小学化教学、儿童信息违法使用、体罚歧视儿童等“十大违法行为”。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是贵州省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零”的突破,具有重要意义和地方特色。《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保证学前儿童每天不少于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以案释法,用发生在幼儿园的真实司法案件,直观的反映什么样的行为导致什么样的结果、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诠释教职工守法守德的应有之义,防患于未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刘恩兵律师总结:学前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群体需要特殊关爱;教职工人人都是安全员,要时时守护幼儿,要心到-眼到-口到-手到;幼儿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安全责任大于山!律师提醒幼儿园要及时作出调整,适应学前教育的新法和地方条例,并对风险防范提出法律建议。
撰文:刘恩兵
编辑:吕馨芷
一审:张晓晓
二审:吴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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