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3-30 浏览:1851次
6月4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行为立法调研组组长兰义彤一行赴白云区对《贵阳市文明行为规范条例(暂定名)》立法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交流座谈。市文明委副主任朱元俊,市文明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我所吴旭梦律师、李焕增实习律师应邀参加本次立法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白云区宣传部、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运局、文旅局、商促局、大山洞街道办等先后对贯彻落实《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立法建议等进行了详细汇报。
兰义彤充分肯定了与会人员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她要求,全区各职能部门要把这项立法工作作为分内事,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立法过程。要充分认识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进一步聚焦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立法任务。
兰义彤指出,通过制定文明行为规范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是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客观需要;将创建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方法载体等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对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非常有必要。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立法质量,把握重点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增强针对性、精准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立法在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吴旭梦律师和李焕增实习律师认真记录了各部门的汇报情况以及兰义彤部长的各项指示,为接下来的立法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据悉,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作为《贵阳市文明行为规范条例(暂定名)》立法工作的唯一第三方参与单位,自去年10月以来就积极参与立法立项工作,通过前期调研和专题研讨,已经撰写完毕《立项报告》,今年4月9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将《贵阳市文明行为规范条例(暂定名)》作为2020年立法计划调研类项目,接下来律所将配合和协助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开展全方位立法调研工作并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同时要抓紧完成《条例》的文本初稿撰写工作。